高雄市教師及教保服務人員心理諮商方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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▌適用對象:
高雄市所屬各級公、私立學校教師(含有效聘期內代理教師、校長及專任運動教練);國立學校教師另由教育部提供服務 高雄市公、私立教保服務機構教保服務人員(園長、園主任、教師、教保園及助理教保員) ▌方案內容: 每人每年至多12次額度;補助諮商費用1,600元/次,每次1小時 僅限於使用個人心理諮商服務 教育局不蒐集個人諮商內容或心理諮商細節資料 當事人需同意教育局以個人補助識別碼進行補助次數控管 ▌方案日期: 即日起至12月31日止(額度不預先保留,視高雄市教育局之經費使用概況而定;若無經費,即不再提供續談) ▌欣語合作說明: ✔️欣語依照您指定的專屬心理師原收費補收每次諮商差額 🔶欣語不收取任何行政規費。 ✔️每次接受心理諮商服務均需出示身分證、工作證明(識別證、有效期間聘書、在職或服務證明)及使用確認單 |
▌方案資格備註:有下列情事之一者,不適用本諮商輔導支持服務
- 經學校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調查屬實之校園性別事件行為人。
- 經防制校園霸凌因應小組調查屬實之校園霸凌事件行為人。
- 進入解聘、不續聘或終局停聘處理程序中之教師。
- 違反《教保服務人員條例》第13條規定,經教保服務機構解聘、免職或終止契約關係,且認定一年至四年不得聘任、任用或進用期間之行為人。
- 其他經主管機關認定不適用本辦法之教師
欣語提供諮商服務受《心理師法》、《個人資料保護法》及相關醫療法規規範,提供支持服務之心理師負有保密義務不得洩漏。但法律另有規定或為避免緊急危難之處置,為保密之例外。
此外,本方案的預約無須透過學校或經學校同意,原則採個人自主申請,核銷時機構是採編碼方式向高雄市教育局請款;高雄市教育局及校方不會知道是誰來晤談。
此外,本方案的預約無須透過學校或經學校同意,原則採個人自主申請,核銷時機構是採編碼方式向高雄市教育局請款;高雄市教育局及校方不會知道是誰來晤談。